因尽职调查不审慎、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等,中诚信托遭重罚
搜狐财经·2025-10-17 20:36
行政处罚概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于10月17日对中诚信托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1] - 中诚信托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660万元 [2] - 相关责任人陈郭瑞、熊胥龙、金紫雨、余明、尤彦媚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2]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提前履职 [2] - 部分风险项目未纳入或未及时纳入风险项目要素表 [2] - 尽职调查不审慎且项目后期管理不到位 [2] - 向不符合监管要求的项目及企业提供融资 [2] - 以投资永续债权的方式变相开展融资类业务 [2] -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 [2] - 合格投资者人数突破“资管新规”要求 [2] - 个人信托贷款业务开展不规范 [2] - 部分信托计划分级比例超过监管要求 [2] 公司背景信息 - 中诚信托成立于1995年11月,前身为中煤信托 [3] - 2008年财政部将其持有的32.35%国有股权划转至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保集团成为第一大股东 [3] - 2010年公司完成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24.57亿元,中国人保集团持股比例增至32.9206% [3] - 2022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48.5亿元 [3] - 公司是中国信托业协会首届会长单位,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国债协会会员单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