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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官宣,多个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即将取消
第一财经·2025-10-18 19:25

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概述 -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取消或调整多个行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涉及8项政策文件中的相关条款 [1] - 政策调整是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一部分 [8] 陆上风电与海上风电 - 自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陆上风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2] - 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海上风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 - 陆上风电技术成熟且成本已具竞争力,故取消税收扶持;海上风电仍处发展初期,投资成本高、建设难度大,继续给予支持以鼓励向更深更远海域发展 [2] 核电 - 2025年11月1日后核准的核电机组,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3][4] - 2025年10月31日前已商业投产的机组,继续按原政策执行;此前已核准但未投产的机组,自投产次月起10个年度内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 [4] - 政策“新老划断”确保行业平稳过渡,体现政策严肃性和可预见性 [4] 融资租赁 - 自11月1日起,废止融资租赁业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 [5][6] - 原政策适用于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 [5][6] 飞机维修与钻石 - 自11月1日起,废止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7] - 取消通过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往国内市场的毛坯钻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以及国内钻石开采企业销售自产毛坯钻石免征增值税等政策 [7] 其他行业 - 取消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7] - 取消煤层气抽采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该退税款原专项用于技术研究和扩大再生产且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 - 取消铂金及其制品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