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3家银行被重罚,合计罚没金额高达521.5万元
处罚事件概览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对光大银行宁波分行、兴业银行宁波分行和宁波东海银行开出罚单,合计罚没金额达521.5万元 [1] 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处罚详情 - 光大银行宁波分行因授信业务管理不审慎、代理销售业务管理不规范、员工管理不到位三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71万元 [1] - 相关责任人洪某、俞某龙被给予警告,崔某被给予警告并罚款5000元 [1][2] 兴业银行宁波分行处罚详情 - 兴业银行宁波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投资业务管理不尽职、信用卡业务管理不审慎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10万元 [3] - 相关责任人毕某、谢某被分别给予警告处罚 [3][4] 宁波东海银行处罚详情 - 宁波东海银行因监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绩效考核指标和延期支付范围设置不合规、部分员工存在失范行为、以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对公信贷业务管理不审慎、个人信贷业务管理不审慎等六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240万元 [5] - 相关责任人孔某峰、陈某军、毛某巍、施某慧被分别给予警告处罚 [5][6] - 该行于今年4月底曾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5项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警告并罚款227.1万元,相关责任人累计罚款13.5万元 [6] 行业监管趋势 - 银行业“严监管”态势持续深化,处罚趋势呈现“处罚金额大且集中化”的特点,对地方区域性银行、城农商行查处力度不断强化 [7] - 监管通过“高额罚款+个人追责+重点领域穿透”的组合拳传递防范系统性风险、推动银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明确信号 [7] - 例如,华夏银行因相关业务管理缺乏审慎性及监管数据报送不合规被处以8725万元巨额罚款,恒丰银行因类似问题被罚款6150万元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