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银行苏州分行5宗违规被罚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
行政处罚概述 - 江西银行苏州分行因多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警告并罚款67.2万元 [1][2] - 时任合规部副总经理阮某民因对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负有责任被罚款3.5万元 [1][2] - 时任相城支行行长俞某东和客户经理曹某因对违反信用信息管理规定负有责任各被罚款0.5万元 [1][2] 具体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行为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1][2] - 违法行为包括违反网络安全规定和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1][2] - 违法行为包括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1][2] 处罚决定细节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苏人银罚决字〔2025〕1-4号 [1][2] - 处罚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于2025年10月11日作出 [2] - 相关处罚信息公示期限为三年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