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伤害事故致1死、查明2项问题,中建二局三公司领罚
齐鲁晚报·2025-10-20 11:45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其承建的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时尚花园项目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收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行政处罚 [1][2] -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233号,处罚类别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2][3] 安全生产条件核查问题 - 公司未对事故隐患的排查、登记、报告、监控、治理、验收各环节和资金保障等事项做出具体规定,不符合《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十条,属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 [2] - 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8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均为土建类,无机械类或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符合住建部相关要求 [2] 公司背景信息 -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中建集团所属三级核心骨干企业,成立于1952年,注册资本为120,043.14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春轩 [6] - 公司拥有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设计施工甲级等11项资质,业务聚焦房建、基础设施、专业业务板块,能够承接建筑、公路、市政等业态各类项目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