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斗”再升级?庭审激辩!
中国基金报·2025-10-20 23:43
公司诉讼案件核心 - 公司与梅花创投创始合伙人吴世春等的证券纠纷案及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于10月20日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 - 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吴世春等三被告就违法提请改选董事会的行为共同赔偿公司损失暂计250万元 [3] - 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吴世春等六被告对违规增持的3.87%股份及吴世春个人违规增持的2.54%股份自5月7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3] 表决权争议焦点 - 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协议收购与表决权委托的信息披露合规性问题上 [3] - 公司认为吴世春收购行为涉嫌违规,包括收购主体“梅岭合伙”尚未设立、资金来源不确定及涉嫌提前锁定协议转让价格 [4] - 公司指出吴世春在获得6.4%股份的表决权委托后,合计持有至少13.86%的公司股份表决权,但未依法进行公告披露 [5][7] 股东大会改组董事会争议 - 吴世春方面于5月26日向公司发送提请召开股东大会改组董事会的文件 [9] - 公司董事会未予同意的主要理由是吴世春等因签署收购协议而处于收购过渡期,按规定不得提议改选董事会 [9] - 吴世春方面称已于5月26日晚终止股份转让交易,但公司于6月24日才被告知此事 [9] 监管机构采取的措施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0月20日晚间对公司及董事长邱京卫下发监管函,指出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及时发出股东会通知的违规行为 [9] - 江苏证监局同日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邱京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