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担保事项概述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已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2] - 近期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提供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2] - 本次担保事项在已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1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浙江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30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4][5] - 光华进出口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6] 担保合同主要条款 -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涵盖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7] -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类型有所不同,主要为相关债务期限届满或债权人履行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7][8][9][10] 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日,公司获批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为10亿元,本次担保后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65亿元 [12] - 当前担保余额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77%,所有担保均为对子公司担保,无逾期或涉诉担保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