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 护航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金融时报》记者专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负责人
金融时报·2025-10-21 10:01

文章核心观点 - "十四五"以来中国金融体系总体稳健,金融机构整体健康,金融市场运行平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重要成果 [1] - 中国人民银行通过精准处置高风险集团、清理整顿影子银行、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等措施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 [1][2][3] - 下一步将持续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4] 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建设举措与成效 - 精准有效处置重点高风险集团等重大金融风险,全面清理整顿影子银行风险和非法金融活动,金融业脱实向虚、盲目扩张态势得到根本扭转 [2] - 金融稳定立法成效显著,《金融稳定法(草案)》已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设立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和金融稳定委员会 [3] - 存款保险制度平稳运行,截至2025年6月末全国共有3554家投保机构,50万元偿付限额能为99%以上存款人提供全额保障 [3] - 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已设立并有一定资金积累,定位于中央掌握的应对重大金融风险的后备资金 [3] 风险早期识别与处置机制 -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前移风险防控关口,持续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评估体系,落实"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要求 [4] - 综合运用央行评级、压力测试等工具完善风险识别指标,通过对异常指标的分析发现风险苗头 [5] - 推动健全硬约束早期纠正工作机制,设置清晰整改时限和要求,促进早期纠正与风险处置有效衔接 [6] - 支持地方政府采取在线修复、兼并重组和市场退出等方式化解存量风险,高风险中小银行数量已较2019年峰值明显压降 [6] 未来工作方向与风险平衡 -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稳妥有序推进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化解 [7] - 从宏观层面把握经济增长、经济结构调整和金融风险防范间的动态平衡,以高质量发展应对风险挑战 [7] - 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稳妥化解风险,充分发挥存款保险基金防范挤兑、差别费率、早期纠正、风险处置等核心功能 [7] - 探索拓展中央银行宏观审慎与金融稳定功能,逐步将主要金融活动、金融市场、金融基础设施等纳入宏观审慎管理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