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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郓城总督酒业因未按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被罚2万元
齐鲁晚报·2025-10-21 12:31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山东郓城总督酒业制造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受到行政处罚 [1] - 公司在2025年9月4日的执法检查中被发现问题并被责令改正及警告 但在9月10日复查时仍未整改 [1]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六条 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处以责令5个工作日内改正 警告并罚款2万元 [1] 行政处罚具体细节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郓市监处罚〔2025〕348号 处罚决定于2025年10月13日作出 [1] - 处罚公示期至2028年10月13日 罚款款项需上缴国库 [1] 公司基本信息 - 山东郓城总督酒业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26日 法定代表人为孟庆华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经济开发区光明路东段路北 [1] - 公司所属行业为酒 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725863040788X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