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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索赔案持续推进
新浪财经·2025-10-21 15:28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三)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除了鸿博股份投资者索赔案,许峰律师代理的江苏吴中(600200)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苏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年7月13日晚,江苏吴中(600200)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江苏 吴中及相关人员的违法事实如下: (一)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鸿博股份(维权)(002229)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还在推 进中,目前该案有过投资者胜诉判决。 许峰律师代理的鸿博股份(002229)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福州中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 一步安排,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许峰律师专栏) 2024年4月16日,鸿博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