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等工作!江门出台“民营经济十条”
南方都市报·2025-10-22 13:08
政策核心内容 - 江门市印发《江门市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十条措施》,围绕10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举措,旨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民营企业量质齐升 [1] 民营企业经济规模 - 截至2024年6月底,江门市登记在册企业12.89万户,其中民营企业11.09万户,占全市企业总量86% [3] - 2024年前三季度,江门市民营企业进出口额达852.9亿元,同比增长10.8%,占全市外贸进出口总值1470.5亿元的58% [5] 市场拓展与品牌建设 - 实施“千企百展抢抓订单”专项行动,对企业参展费用给予支持 [9] - 推进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带”试点建设,推动产业带企业“抱团出海” [9] - 支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和自主品牌国际化建设 [6] - 推进“江门优品”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促进“老字号”品牌传承创新发展 [6] 创新与投资支持 - 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技术攻关,设立江门市科技创新基金,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建设创新平台和中试服务体系 [6] - 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支持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联合参与重大项目投资建设运营 [6] - 通过链式精准招商做强产业集群,加大上市企业培育力度,鼓励民企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6] 要素保障与营商环境 - 在要素供给方面,着重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和加强民营企业人才支撑 [9] - 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通过预留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9] - 完善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服务机制,建立“无事不扰、有事必到”的企业服务机制 [9] - 做好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以维护民企权益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