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被罚:涉嫌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处罚事件概述 -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被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处以罚款 [1][2] - 罚款金额为人民币3.99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琼交运普罚决字〔2025〕第19号 [2][3] -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及《海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版)》相关规定 [2][3] 具体违法事实 - 2024年9月25日至27日安全检查发现,TJLM12标段施工作业人员存在未佩戴安全帽问题 [2] - 桥梁左右两侧及路堤边坡临边缺乏硬性防护措施 [2] - K7+635大朗2号中桥左幅防撞护栏采用螺纹钢自行焊制简易作业挂篮,且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 [2] 公司背景信息 - 公司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国资委管理的世界500强大型中央企业 [6] - 业务范围涵盖交通工程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咨询、代建、总承包和投资等 [6] - 公司成立于1984年4月10日,注册资本为74976.4661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崔玉萍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