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与政策导向 - 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研究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1] -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前三季度中国GDP同比增长5.2%,其中一季度增长5.4%,二季度增长5.2%,三季度增长4.8%[1] - 宏观调控的关键任务在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改变资金过度集中于房屋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倾向,更加突出民生领域的投入[2] - 应摒弃“GDP至上”的政绩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实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三至五年[2] - 在宏观调控上应注重财政收支平衡,预算一经人大批准即具有法定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3] 财政与民生投入 - 中国GDP中最终消费占比仅为55%左右,目标是将这一占比提高到至少65%以拉动消费[2] - 财政支出结构必须逐年向民生倾斜,必要时应直接向生活困难群体发放消费券或现金[4] - 财政投入需向社会保障倾斜,目前社会保障水平偏低、资金缺口较大是全国性难题,应严格缴纳“五险一金”并加强稽核[7] - 基层医疗能力薄弱问题已获中央关注并着手改善,预计两三年内局面将明显好转[7] - 衡量民生改善成效需关注缩小收入差距、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及促进就业[5] 企业发展与市场环境 - 企业面临的关键困难是部分产品生产后销售困难,核心症结在于需求不足,中央已将扩大需求视为关键抓手[8] - 商业银行体系资金总体充裕,但出现“有钱难贷”现象,主因是企业困难未解决导致信贷需求不足[5] - 政策资源应聚焦于产品确有市场的企业,包括劳动密集型企业,并可设立创造岗位的奖励机制[10] - 对于产品滞销、技术落后、丧失竞争力的企业,若因缺乏创新导致市场流失且不思改革,应允许其依法退出市场[10] -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着力点是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实地调研,以掌握市场动态,确保供应链完整连续[9] 市场竞争与法规建设 - “反内卷”政策焦点在于反对不正当竞争,应首先厘清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并予以打击,对正当竞争则依法保护[9] - 需要有法律约束来构建可行的ESG执行标准,可先由政府制定行政法规,经试行后正式上升为法律[8] - 企业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依法经营,法律一经审议通过必须不折不扣执行[7] - 任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缴社保”的约定均属无效,需增强法律意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7]
十一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贺铿:必须改变以往将资金过度集中于房屋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倾向 更加突出民生领域投入
 每日经济新闻·2025-10-22 2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