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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上海证券报·2025-10-23 02:15

基金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为鹏华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恒科”,扩位简称“恒生科技ETF鹏华”,基金认购代码为520593,基金代码为520590 [11] -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QDII基金 [1][11] - 基金存续期为不定期,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每份人民币1.00元 [11] - 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境外托管人为花旗银行(Citibank N.A.),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 募集安排 - 募集期自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07日,可通过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参与 [1][18] - 募集规模上限为20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 [3][12] - 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及其他允许的投资人 [2][15] - 若募集期结束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20亿份,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进行规模控制 [29] 认购方式与规定 -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认购申请提交后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 [5][24][40] - 网下现金认购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 [5][14][33] - 投资者认购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30] - 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 [6] 销售与服务机构 - 发售协调人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 - 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包括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北京、上海、武汉、广州的分公司及直销柜台 [49] - 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及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0][51] - 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52] 基金备案与合同生效 - 基金备案条件为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 [44] - 若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募集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交纳款项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45] -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基金管理人需提出解决方案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