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优化公积金提取流程
内蒙古日报·2025-10-23 10:28
政策核心内容 - 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优化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业务,将支持提前还清商贷的模式由“先还清后提取”优化为“先提取后还清” [1] - 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提前还清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的个人住房商业银行贷款 [1] - 提取金额将直接划转至相应商业银行还贷专户,且提取人或多个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合计余额不得少于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余额 [1] 业务模式细节 - 原“一次性还清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将继续保留 [1] - 本次政策优化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推出 [1] - 具体业务办理可参照《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前还清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业务实施细则(试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