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发连亏股东亚药业遭责令改正 A股两募资共15.7亿元

监管处罚与合规问题 - 浙江证监局对东亚药业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原因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与招股说明书披露不一致,且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1][5] - 公司违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的相关规定 [1][5] - 监管决定要求公司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将此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6]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4.16亿元,同比下降35.85% [1] - 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22.83万元,由盈转亏,上年同期为盈利3247.3万元 [1] - 2025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7亿元,现金流状况恶化,上年同期为-1.23亿元 [1] - 2024年全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1.98亿元,同比减少11.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亿元,同比大幅减少183.02% [1] 融资与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上市以来共进行两次募资,总金额为15.74亿元 [4]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7.82亿元,计划用于技术改造、产业升级、研发中心及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 [2] - 2023年公司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6.80亿元 [3] - 公司IPO发行费用合计1.02亿元,其中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6143.87万元 [2] 公司基本信息 - 东亚药业于2020年11月25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发行价格为31.13元/股,目前股价处于破发状态 [2] - 公司IPO发行数量为2840.00万股,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