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银保渠道手续费列支不真实等问题,新华人寿福州中支被罚20.8万元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金融监管局于10月22日公布了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1] - 处罚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银保渠道手续费列支不真实以及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1][2] - 处罚决定由福建金融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闽金罚决字(2025)19号[2] 受罚主体及具体处罚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0.8万元人民币[1][2] - 时任该公司银行业务部经理潘烽被处以警告,并罚款4.1万元人民币[1][2] - 时任该公司副总经理傅建伟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1万元人民币[1][2] - 三名受罚主体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相同,均为银保渠道手续费列支不真实和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2] 行业监管关注点 - 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银保渠道手续费列支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1][2] - 监管机构禁止委托医护人员等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1][2] - 此次处罚体现了监管对保险销售渠道合规性及财务数据真实性的持续关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