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小过重罚,环境法典将增加从重处罚、从轻处罚等适用规定
南方都市报·2025-10-23 15:12

立法进程与核心目标 - 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草案将于10月24日至28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 [1] - 法典编纂旨在整合现行单行法规定 构建覆盖传统与新型污染问题的制度体系 [2] - 立法目标是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系统性制度供给 突出科学治污和精准治污 [2] 污染防治范围与重点领域 - 草案设有九个分编 涵盖大气污染 水污染 海洋污染 土壤污染等八种污染类型 [2] - 重点关注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 即蓝天 碧水 净土保卫战 [2] - 将对化学物质 电磁辐射 光污染等新型环境问题作出针对性制度规定 [2] 草案二次审议稿的主要修改内容 - 充实污染防治工作总体要求 增加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保障公众健康的内容 [1] - 加大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资金保障力度 加强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 [1] - 加强重型货车大气污染防治和机动车船排放检验造假监管 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标准 [1] - 增加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内容 加强进入内河船舶的水污染防治 [1] - 完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和工业固体废物标准 强化建筑垃圾污染防治 [1] - 明确取得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资质的条件 完善化学物质污染防治制度 [1] 法律责任与行政处罚优化 - 草案修改旨在落实过罚相当原则 避免小过重罚和大过轻罚现象 [3] - 增加从重处罚 从轻减轻处罚 不予处罚等一般适用规定 [4] - 明确将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适用五年行政处罚追责期限 [4] - 区分不同违法主体和情形调整计罚标准 统一污染物排放口等事项的法律责任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