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存在多项安全事故隐患,中铁十九局第一工程公司被罚
齐鲁晚报·2025-10-23 17:01
处罚事件概述 -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因施工现场存在多项安全事故隐患,被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处以罚款[1] -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268号,罚款金额为5500元[2][3] 受罚主体信息 - 受罚公司为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为151000万元人民币[3]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韩士钊,由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3] 具体违法事实 - 违法行为发生在位于西城区北线阁5号的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整体环境提升改造项目-5、6楼外立面改造工程施工现场[2] - 具体安全隐患包括四项:1) 6楼脚手架作业层脚手板未采用安全网双层兜底;2) 6楼脚手架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防护;3) 5楼北侧配电线路直接绑挂在金属构架上;4) 6楼南侧一台配电箱无分路标记[2] - 上述行为被认定为存在4项违法行为,属于不违反强制性条文但可能导致施工事故的事故隐患行为[2][3] 处罚依据与结论 - 公司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 - 处罚依据为《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10[2][3] - 北京住建委认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