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水共护”迈向“一域共富”
中国环境报·2025-10-23 17:03
生态补偿机制的核心观点 - 构建市场化和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打通“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转化路径的关键 [2] - 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机制的升级为流域间生态补偿从生态要素互通到经济要素互利提供了实践样本 [2] 生态补偿体系的提升 - 流域生态补偿的核心目标设定是补偿主体共识水平的量化标尺,共识建构过程具有历时性特征 [3] - 补偿机制全面统筹补偿领域和受偿对象,推进生态保护地区与受益地区均衡发展 [3] - 政府平台通过补偿专项资金多元化筹集和动态奖补评价措施,为多元主体创造利益交集和合作机会 [3] 生态补偿主体的多元化 - 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依靠不同补偿主体分担共同补偿量,形成多渠道、高效率的补偿体系 [4] - 机制将补偿主体抽象为政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组织三元主体,形成多元共担合力 [4] - 推动生态保护从“单一水质共治”向“流域发展共富”升级,构建“共护生态—共享利益—共促发展”的综合补偿模式 [4] 生态补偿的协同性扩增 - 需要系统性统筹生态保护补偿领域及受偿主体,打破地域分割与领域壁垒 [5] - 构建纵向贯通省域—市域—县域、横向联动保护地与受益区的跨区域协同机制 [5] - 运用多样化绿色金融工具解决资金渠道偏窄、补偿方式单一问题,建立治理成本向产业溢价转化的市场化通道 [5] 生态产品的制度保障优化 - 政府依托地方立法权,形成高质量差异化法规制度群,明确补偿原则、范围、对象及标准 [6] - 在补偿中统筹考虑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多维度增设补偿因子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