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良节能披露近五年监管情况 2024年曾因关联交易信披问题遭口头警示
公司监管合规情况 - 公司近五年内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1] - 公司在2024年1月因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 [1] -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营 [1] 具体违规事项 - 2023年6月12日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内蒙古润蒙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工程EPC总承包合同 因公司监事马培林在交易对方担任董事构成关联交易但未及时审议披露 [1] - 2023年公司将关联方澄利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由3.5亿元增加至5亿元 但截至公告日已发生关联交易4.48亿元 超额部分达到审议披露标准但未及时履行程序 [1] - 公司直至2023年12月29日才就上述两项关联交易补充审议并披露 [1] 违规认定与责任 - 上交所认定公司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7条、第6.3.6条、第6.3.17条等规定 [2] - 时任董事会秘书王磊作为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 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2] 公司整改措施 - 公司高度重视口头警示 已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学习关联交易及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2] - 公司强化规范运作意识 加强关联交易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2] - 公司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