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专家学者沪上论剑,献策法治护航金融高水平开放
国际金融报·2025-10-23 23:48

金融高水平开放的法治保障 - 金融司法国际论坛在上海召开,主题为金融高水平开放的法治保障,推动各国经验互学互鉴,为维护全球金融市场安全和秩序贡献法治方案 [1] - 金融活力在于流动与创新,金融安全与秩序需要法律规制与司法保护,金融法治需守正与创新结合,坚守服务实体经济根本方向 [3] - 需加快案例法治建设填补金融新兴业态规则空白,缩小新兴金融实践与传统法律框架适配差距,坚持开放包容金融生态模式 [3] - 法律规则是金融全球流动共同语言,需加强不同法域金融司法务实合作与规则融通对接,推动国家叙事与全球语汇双向转换 [3] - 坚持问题导向,促进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良性互动,为金融审判现代化与国际化贡献中国经验与可行方案 [3]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与法治支持 - 上海市法学会关注金融法治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积极回应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等五个中心建设法治前沿课题 [4] - 推进金融科技前沿法治建设,加强法学研究,助力重点领域立法,确保金融科技前沿领域安全与发展 [4] - 坚持实践导向,及时跟进执法司法实践,有效平衡金融科技前沿应用与风险防范 [4] - 拓展国际视野,聚焦前沿法律问题,加强国内外金融科技领域理论交流和法学研究 [4] - 上海金融开放能级持续跃升,司法效能持续提高,理论研究和智力支撑持续加强 [4] - 金融法治需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为金融高水平开放筑牢制度根基、提供安全保障 [4] - 上海正加快建设国际金融中心,金融高水平开放亟需坚实法治保障,金融发展与法治完善相辅相成 [5] - 欧美国家通过构建健全金融法律体系稳固全球金融地位,我国金融开放面临数字金融、跨境交易、金融科技等新挑战 [5] - 需加强国际司法合作应对数据安全、监管协调、投资者保护等新挑战 [5] -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链接和枢纽作用日益明显,对金融法治需求进一步增长 [5] - 上海法院保障金融高水平开放、支撑金融改革创新,将进一步强化制度供给,完善与国际接轨金融法治体系 [5] - 优化司法服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成为金融开放合作最大公约数 [5] - 深化交流合作,推动国内外司法经验共享与规则互鉴,构建互利共赢法治朋友圈,为全球金融治理体系贡献合力 [5] 金融司法实践经验与创新 - 上海金融法院从审理公正、程序高效、诉讼便捷、裁判可预期四方面保障金融高水平开放 [6] - 高度重视典型案例审理,创新金融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打造智审、智管、智源、数字法庭四位一体数字法院 [6] - 建立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等司法保障机制,提高跨境金融争端解决质量和效率 [6] - 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规则治理,助力中国金融制度型开放 [6] - 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强对新兴领域金融纠纷调研,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统筹金融创新和金融安全 [6] - 推动更多中国金融司法经验从中国实践变为国际借鉴 [6] - 上海金融法院典型案例向全球受众清晰阐释中国法律处理金融案件基本原则 [7] - 上海金融法院继续在公正高效化解纠纷、深化专业领域研究、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中发挥作用 [7] - 进一步向全球传递中国金融司法新实践和新理念 [7] 国际视角与比较研究 - 各国金融法律专家加强对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交流研讨,有利于提升市场规则确定性 [7] - 东亚信托法与英美法所有权划分不同,更注重委托人与受托人间合同关系,赋予委托人较大监督与撤销权 [7] - 东亚信托法灵活结构推动区域金融创新与资产管理发展 [7] - 面对继承强制规则与家庭法约束,各地法院态度差异显现,日本审慎,韩国放宽遗嘱信托,中国以积极监管和司法确认促进信托制度完善 [7] - 东亚信托法本地化创新体现制度本源回归,为区域金融开放与法治现代化提供坚实法律基础 [7] - 真实完整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基石,有效私人执法是公共监管必要补充 [8] - 需清晰界定虚假披露、重大遗漏、重要事实等关键概念,明确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8] - 完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程序规定,确保原告与被告均能依法维权 [8] - 完善私人执法有助于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市场信任度,维护投资者权益与社会稳定 [8] - 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可持续发展 [8] - 离岸金融市场重要性显著,离岸融资风险可传导影响在岸金融体系 [8] - 针对离岸账户监管实践,需强化监管措施,包括严格准入审查与合规要求、持续合规监控与报告义务 [8] - 推动国际信息共享与监管合作,完善监管工具与政策体系 [8] - 在稳健监管与开放创新间取得平衡,促进离岸金融市场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