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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机企业集团(00176.HK)收到传讯令状 继续停牌

法律诉讼概况 - 公司作为被告接获香港高等法院于2025年10月21日发出的传讯令状 [1] - 原告为丰星有限公司,向公司索偿未偿还债券本金连同利息总计546,781,667港元 [1] - 索偿金额包括截至2025年10月19日的未偿还债券本金、应计合约利息及违约利息 [1] 索偿具体细节 - 原告申索自2025年10月20日起,未偿还金额按年利率25%计提违约利息直至全额付款 [1] - 原告同时申索法院认为适当的进一步利息、讼费及其他济助 [1] 公司应对措施 - 公司拟在徵询法律意见后就上述事项提出答辩,抗辩原告的申索 [1] - 公司承诺于适当时候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任何进一步重大发展 [1] - 公司股份继续暂停买卖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