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 accuses Meta, TikTok of breaking digital content rules
监管指控 - 欧盟委员会指控Meta的Facebook和Instagram平台以及TikTok违反了《数字服务法案》[3][4] - 这是欧盟委员会首次指控Meta违反《数字服务法案》而Meta公司对此予以否认[4] - 欧盟监管机构初步认为Meta和TikTok未能向研究人员提供“足够的公共数据访问权限”[5] 具体违规行为 - Meta平台被指未能提供便于用户标记非法内容的机制以及未提供有效的系统让用户对内容审核决定提出异议[8] - Facebook和Instagram在“通知与行动”机制方面存在疑似欺骗性做法即“暗黑模式”[8] - Meta平台被指未能解释内容审核决定这违反了《数字服务法案》的规定[9] 公司回应 - TikTok表示致力于透明度但认为放宽数据保护的要求会使《数字服务法案》与《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产生直接冲突[6] - TikTok敦促监管机构明确在无法完全同时遵守两项法规时如何协调义务[7] - Meta公司声明不同意其违反《数字服务法案》的任何说法并自信其解决方案符合法律要求[9] 后续程序与背景 - Meta和TikTok将有机会查阅欧盟的文件并提出承诺以解决监管机构的担忧[10] - 若欧盟对公司的提案不满意可对每个平台每次违规行为处以罚款[10] - 两家公司均因涉嫌未采取足够措施应对平台对儿童成瘾性等问题而受到欧盟多项调查[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