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国栋|美国+40国拒绝CRS!海外资产追索的盲区?
搜狐财经·2025-10-25 17:18

CRS框架概述与全球参与度 - 共同申报准则(CRS)是经合组织于2014年推出的国际税收信息交换标准,旨在打击跨境逃税和促进资产透明度 [1] - 截至2025年10月,全球有超过120个国家/地区参与CRS框架,通过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追踪全球资产流动 [1] - CRS机制要求金融机构对非居民账户进行尽职调查,并将账户持有人信息(如姓名、税务识别号、账户余额、利息、股息等)自动报告给本国税务机关,再通过OECD的多边主管当局协议与其他参与国交换数据 [3] - 对于实体账户(如公司、信托),CRS要求识别实际控制人(Controlling Persons)的信息,如果控制人为中国税居民,其海外金融资产信息将被报告至中国国家税务总局 [3] 非CRS参与国家现状 - 截至2025年,全球仍有约40个国家/地区未加入CRS,这些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小型岛国或地缘政治敏感地区 [4] - 美国作为全球最大金融中心未参与CRS,而是采用《外国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仅单向要求外国报告美国居民信息 [5] - 其他未加入CRS的国家包括亚美尼亚(计划于2025年9月加入但截至10月尚未全面实施)、柬埔寨、多米尼加共和国、危地马拉、北马其顿、菲律宾、白俄罗斯、巴拉圭等 [6][7][8][9][10][11][12][13] - 未加入原因包括技术能力不足、隐私保护优先或采用替代机制 [4] 非CRS参与对资产追索的影响 - 未加入CRS的国家在资产全球追索过程中形成“信息盲区”或“财产信息黑洞”,导致债权人、政府或司法机构无法通过CRS获取相关财产信息 [1][14] - 债权人无法通过CRS自动获取债务人在非CRS国家的账户信息,例如一名中国税居民通过BVI公司在美国银行持有资产,该信息不会自动报告至中国税务机关 [14] - 司法协助请求(如通过《海牙公约》或双边司法互助条约MLATs)可作为替代方案,但需逐案申请,耗时长且成功率低 [14] - 在中国情境下,自2017年实施CRS后通过金税系统整合境外数据成功追缴数十亿元税款,但在美国等非CRS国家,中国税务机关需依赖FATCA双边协议或埃格蒙特集团的反洗钱情报,覆盖有限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