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登封拟对一镇征收房产税?存在误读 相关链接已不见
每日经济新闻·2025-10-26 08:03
事件概述 - 登封市于10月21日发布关于在唐庄镇征收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求意见稿,但相关文件在10月22日晚被删除,市政府网站已无法找到[1][5] - 该方案拟对唐庄镇全域118平方公里范围内的27个村(社区)征收房产税,征收标准为土地等级三级地段每平方米年税额3元,房产税按房产余值1.2%或租金12%计征[5] - 消息人士指出,此次征税是针对镇上的商铺和厂房,自住房一直是免税的[5] 税收政策背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但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7][11] - 登封市此前已有房产税征收情况,2017年登封市财政总预算中房产税安排1883万元,增长62.89%[9] - 省级政府可对征收事项作出地方性规定,因此各地征收存在差异[15] 征收范围与标准 - 唐庄镇于2017年撤乡建镇成为建制镇,但此前一直未征收相关税收,故拟向省政府提交请示[6] - 房产税计算方式为: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的税率为12%[13][14] - 登封市税务局曾为登电集团铝合金有限公司办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退税共计112万元[9] 国内房产税试点现状 - 目前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仅在上海和重庆两地,均于2011年开始[16] - 上海市于2024年9月首次对房产税试点政策进行实质性优化调整[19] - 重庆市于2025年5月修改政策,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市外人员在重庆购买的普通住宅免征个人住房房产税[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