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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为公共利益筑牢法治屏障
南方都市报·2025-10-26 08:22

立法进程与制度框架 - 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共6章53条,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标志着制度法治化迈出关键一步 [1][2] - 草案对办案领域、原则、职权配置及办案程序等作出规定,旨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 [1] - 制度源于破解公共利益保护“主体缺位”难题,检察机关充当“公共利益代表”角色 [1] 实践成效与案件数据 - 自2015年7月至2025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2.4万余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10.2万件,民事公益诉讼12.2万余件 [2] - 提起诉讼的案件中99.6%得到裁判支持,验证了制度的生命力 [2] - 实践案例包括推动食品安全监管链条全覆盖的“网红茶饮非法添加”案,以及采用一体化模式推动大运河流域水环境治理等 [2] 监督领域与制度创新 - 监督领域从最初法律规定的4个传统领域,扩展至草案明确的14个法定领域并新增2个实践成熟领域,“保护圈”持续扩大 [3] - 草案采用“列举+兜底”的立法技术,既明确当前重点保护领域,又为未来公益保护需求预留接口 [3] - 程序设计上创新提出“诉前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的办案模式,以节约司法资源并达到最佳保护效果 [3] 职权配置与治理效能 - 草案赋予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明确其可查阅卷宗、询问当事人、委托鉴定等,有效破解公益诉讼“取证难”的实践困境 [3] - 制度通过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守护,提升治理效能,实现对更广泛公共利益的有效守护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