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长集转债”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决定提前赎回全部“长集转债”,赎回价格为每张101.151元 [1][2] - 赎回条件已于2025年10月13日满足,因公司股票收盘价在特定期间内连续达到并超过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12] - 赎回程序将于2025年11月4日执行,未转股债券将被强制赎回并摘牌 [2][16] 可转换债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公开发行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8.00亿元 [4] - 债券于2020年5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股期为2020年10月15日至2026年4月8日 [5] - 转股价格经历多次调整,最新转股价格自2025年9月24日起调整为5.15元/股 [8] 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赎回条款触发条件为: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10] - 自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13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上述触发条件 [12]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3日审议通过行使提前赎回权利的议案 [3]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1.151元/张,其中债券面值100元,当期应计利息1.151元 [13] - 债券停止交易日为2025年10月30日,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1月3日,停止转股日和赎回日为2025年11月4日 [2][16] - 投资者赎回资金预计于2025年11月11日到账 [2] - 赎回对象为截至2025年11月3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