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债权转让交易核心信息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签署债权资产转让合同并完成相关手续[1] - 平安银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1] - 借款人及担保人需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担保责任[1] 转让债权具体明细 - 债权转让基准日为2025年5月6日,清单列示截至该日的债权本息余额[1][2] - 对深圳市四海招商经贸有限公司的债权:本金455,000,000元、利息71,985,037.65元、费用2,363,085.13元,总计约5.29亿元[1] - 对东莞市优提箱包制造有限公司的债权:本金720,000元、利息1,183,498.90元、费用40,000元,总计约194万元[1] - 对兰溪市舒展工艺礼品有限公司的债权:本金314,929.94元、利息579,645.83元、费用10,000元,总计约90万元[1] 相关合同与法律程序 - 主要合同包括《综合授信额度合同》、《贷款合同》及多项最高额抵押、保证、质押担保合同[1] - 部分债权已进入诉讼程序,涉及案号包括(2024)粤民终5697号、(2025)粤03执1381号等[1] - 已由平安银行垫付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