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企对“开盖酒”概不负责,劝退消费者恐怕不治本
南方都市报·2025-10-27 07:26
公司声明与产品界定 - 某酒业发布声明,针对开瓶酒、开盖酒及光瓶酒等违规产品,不再提供检验服务和售后服务,也不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1] - 开瓶酒、开盖酒指销售前原包装已被破坏、瓶盖已被打开的产品,光瓶酒指原厂盒装产品外包装盒被拆除仅以裸露酒瓶形态销售的产品 [1] - 开盖行为非厂商主导,而是由“黄牛”团队操作,产品已相当于“二手商品”,存在真假掺半和食品安全质量风险 [1] - 企业发布声明的意图在于劝退意图购买低价开盖酒的消费者 [1] 窜货现象与行业影响 - 开盖酒、开瓶酒泛滥的背后核心问题是酒业存在的“窜货”现象,即经销商跨区域销售 [2] - 窜货原因包括酒企向经销商压货导致销售压力增大,经销商不得不向其他地区低价销售以清理库存 [2] - 开盖酒通过开盖扫码完成红包套现和商品流向监控,使商品得以跨区域低价销售 [2] - 窜货行为表面使经销商完成销量任务,但实际压缩利润空间,并扰乱被窜货区域的市场环境,形成“人人都不得不向外窜货”的恶性循环 [2] - 低价窜货破坏酒企的价格体系,影响品牌形象和整个销售链条,并打击主流消费者的购买意愿 [2] 问题根源与解决路径 - 仅靠发布声明劝退消费者效果有限,只要经销商面临库存难以消化或存在追求短期销量的逐利心理,窜货动力就始终存在 [3] - 解决窜货问题的关键在于企业需维护好厂商关系,对经销商的销售目标应避免盲目提高和好高骛远,需因地制宜优化销售策略 [3] - 企业应致力于让消费者买不到开盖酒,而非劝退消费者购买,这才是对消费者及合作伙伴负责的体现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