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企对开盖酒概不负责,劝退消费者恐怕不治本
南方都市报·2025-10-27 13:25
公司声明与产品界定 - 某酒业发布声明,宣布对开瓶酒、开盖酒及光瓶酒等违规产品不再提供检验服务和售后服务,也不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1] - 开瓶酒、开盖酒指销售前原包装已被破坏、瓶盖已被打开的产品,光瓶酒指原厂盒装产品的外包装盒被拆除仅以裸露酒瓶形态销售的产品 [1] - 企业认为开盖等行为非厂商主导,产品已相当于“二手商品”,存在食品安全质量风险,检验真伪的话语权在企业手中 [1] 窜货现象与行业影响 - 开盖酒、开瓶酒泛滥的背后核心问题是酒业常见的“窜货”现象,即经销商跨指定区域销售 [2] - 经销商因面临酒企压货、销售压力增大,不得不向其他地区低价销售以清理库存 [2] - 开盖酒通过开盖扫码完成红包套现和商品流向监控,使商品得以跨区域低价销售 [2] - 窜货行为导致经销商实际利润空间被压缩,并扰乱被窜货区域的市场环境,形成“人人都不得不向外窜货”的恶性循环 [2] - 低价窜货破坏酒企的价格体系,影响品牌形象,波及整个销售链条,打击主流消费者的购买意愿 [2] 行业挑战与潜在解决方案 - 仅靠发布声明劝退消费者的实际效果有限,只要经销商存在库存消化困境或盲目追求短期销量,窜货动力就始终存在 [3] - 解决窜货问题的关键在于企业需维护好厂商关系,对经销商的销售目标应避免盲目提高,需因地制宜优化销售策略 [3] - 根本目标应是让消费者买不到开盖酒,而非劝退消费者购买,这是企业对消费者及合作伙伴负责的体现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