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23条”政策措施出台
中国证券报·2025-10-28 05:03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核心要点 - 中国证监会于10月27日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围绕八个方面提出23项具体措施,旨在构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综合性政策框架 [1] 压实经营机构主体责任 - 要求经营机构做实做细投资者教育工作,并将投资者教育嵌入业务流程,在销售金融产品或服务前需深入讲解规则、阐明合同条款并充分提示风险 [1] - 压实经营机构处理投资者诉求的主体责任,督促其健全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并与内控、合规体系有机衔接,以做好投诉源头治理 [1] - 将保护中小投资者贯穿至经营机构的业务流程和合规管理中,要求经营机构当好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看门人”和“守护人” [2] 更好发挥投保机构职能作用 - 要求投资者保护机构充分发挥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通过支持诉讼、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代表人诉讼等方式维护投资者权益 [2] -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9月,投服中心累计支持投资者提起诉讼90件、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19件、参与特别代表人诉讼4件,支持6万余名投资者获赔约28.95亿元;累计提起股东代位诉讼11件,为投资者挽回损失约11.5亿元 [2] - 提出三项举措以丰富投资者保护机构支持维权的场景:在上市公司破产清算/重整中接受中小投资者委托申报债权并参与表决;强化典型案例示范作用并加强宣传;要求投资者保护机构在行使股东权利或提起民事诉讼时以适当形式对外公告,以便中小投资者知悉并参与 [3] 健全退市过程中的投保机制 - 强化对存在退市风险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督促其充分揭示风险以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并强化对其股票异常交易的监控,防止非理性炒作 [3] - 强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引导相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动采取先行赔付或其他措施弥补投资者损失,并加强民事、行政与刑事案件办理的衔接配合 [4] - 强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要求主动退市的上市公司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对于发行B股的公司拟主动终止B股上市交易的,支持收购人或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开立B股临时账户以保护B股投资者权益 [4] - 监管原则明确,对上市公司无论是主动还是强制退市,都要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中小投资者保护,涵盖从风险提示到异常交易监管,再到责任追究及后续权益保障的每个环节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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