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丨纳斯达克提议提高首次上市和持续上市标准
纳斯达克新规提案核心观点 - 纳斯达克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两项新规提案,旨在增强首次和持续上市标准,强化对资本形成的承诺、投资者保护及市场诚信 [1] 首次上市要求变更 - 提高按净收入标准上市的最低公众持股市值要求: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从500万美元提高至1500万美元,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从800万美元提高至1500万美元 [3] - 新规使收入标准下的最低公众持股市值与股权标准、市值标准或总资产/总收入标准的要求保持一致 [3] - 公司需满足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三个标准之一,或纳斯达克全球市场四个标准之一方可上市 [3] 持续上市要求变更 - 若公司未能维持持续上市要求,且其上市证券市值连续10个工作日低于500万美元,将面临交易暂停并立即退市 [4] - 新规取消了此类情况下的合规宽限期,因低市值表明公司问题非暂时性,不再适合继续交易 [4] 针对中国公司的特定要求 - 新规对中国公司设定额外上市门槛:必须以确定承诺的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证券,且总募集资金至少达到2500万美元 [5] - 此要求旨在解决对中国公司交易流动性低的担忧,自2022年8月以来,纳斯达克提交给监管机构的事项中70%与中国公司交易有关 [5] 规则实施时间表 - 对首次上市要求的修改将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后立即生效,但给予已启动上市流程的公司30天过渡期以按旧标准完成 [6] - 新的加速暂停和退市程序计划在获得批准后60天内实施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