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股份股民索赔案持续推进
威创股份行政处罚与投资者索赔案 - 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1] - 具体违法事实包括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变更、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往来情况、2023年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 - 投资者索赔案正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进,律师团队持续提交立案并接受新委托[1] - 符合索赔资格的投资者范围为在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12月23日期间买入并在该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2] 观典防务行政处罚与投资者索赔案 - 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 - 具体违法事实包括2022年至2024年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导致相关转板上市报告书及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且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3][4] - 投资者索赔案已获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律师团队同步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2] - 符合索赔资格的投资者范围为在2022年5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该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