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先河重大治理结构调整:取消监事会改设审计委员会 同步修订29项核心制度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29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 - 本次修订的核心是取消监事会建制,将监事会职权全部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标志着公司治理架构向“董事会中心主义”转型 [1][2] - 为配合公司章程修订,公司系统性更新治理体系,共计修订及制定29项核心制度,形成“1+N”治理制度体系 [3]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要点 - 删除原章程中“监事会”章节及全部涉及“监事”的条款,将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董事高管履职的监督职权移交审计委员会 [2] - 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其中含2名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 - 审计委员会新增审议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任免、会计政策变更等多项核心职权 [2] - 新增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权利,但需签订保密协议并承担泄密法律责任 [2] - 提升独立董事地位,要求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2] - 将“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并调整会议通知时限、提案权等程序性规定 [2] 配套治理制度修订与实施 - 修订及制定的29项制度包括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8项现有制度,新增《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等11项制度 [3] - 制度修订范围覆盖决策程序、信息披露、风险控制、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 [3]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6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