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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 [8]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11]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以完善优化公司治理制度 [14][15] 财务报告状态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 -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 - 全体董事保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 [10] 报告编制与确认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9] - 在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10] - 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