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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洲智能涉财务造假面临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符合条件的股民可索赔损失!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 - 处罚原因为公司2019年及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2] - 该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 [2] 财务造假具体事实 - 造假行为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实施 [2] - 子公司通过开展虚假广告推广、著作权授权等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业务虚增业绩 [2] - 2019年累计虚增收入5,990.19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收入的5.08%,虚增利润总额1,415.84万元,占比0.88% [2] - 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9,688.56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收入的13.42%,虚增利润总额1,777.05万元,占比8.72% [2] 投资者索赔相关信息 - 相关律师指出,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4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5年4月25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者有权索赔 [1][3] - 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应对投资人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3] - 投资者参与索赔需准备股票交易对账单、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3] - 律师代理通常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前期不收费,胜诉后按赔偿款比例支付律师费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