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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办法》公布——我国数据跨境流动制度体系全面建立
科技日报·2025-10-30 14:41

法规概述与意义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公布《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 该办法旨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出境认证活动,促进个人信息高效安全跨境流动 [1] - 该办法标志着我国个人信息出境制度体系已构建完成,是数据跨境流动制度体系的全面建立 [1][6] 认证制度的核心机制 - 认证是由认证机构证明服务、管理体系符合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其成为合法出境途径是因结合了第三方审核、持续监督及对数据主体可执行的承诺与救济 [2] - 制度遵循自愿性、市场化、社会化服务原则,由第三方机构实施,有助于减轻监管负担并赋予企业更多合规选择权 [3] - 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专业认证机构需向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报送认证证书信息 [4] 适用条件与范围 - 主体方面明确不适用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信息类型方面不适用于重要数据 [2] - 处理信息数量方面,规定需满足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以上、不满100万人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或不满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条件 [2] 监管体系与职责分工 - 办法明确了网信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协同监管与动态治理的合力 [4] - 事前由国家网信部门会同数据管理部门制定标准,国家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网信部门制定认证规则 [4] - 事中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网信部门对认证活动进行监督和抽查 [4] - 事后发现违规情形时,专业认证机构应配合暂停直至撤销认证证书,并建立认证信息共享机制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