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核心信息 - 针对Cepton公司及其部分高管提起集体诉讼,指控其违反联邦证券法 [1] - 诉讼在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案件编号25-cv-08571 [1] - 诉讼代表期为2024年7月29日至2025年1月6日期间购买或出售Cepton普通股的所有个人和实体 [1] - 诉讼依据是《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b)条和第20(a)条以及据此制定的10b-5规则 [1] 公司背景与并购交易 - Cepton是一家专注于高性能、大众市场激光雷达技术部署的电子公司,产品包括近程、远程和超远程激光雷达、汽车软件及包含其感知软件的智能激光雷达系统 [4] - 截至2023年7月,日本汽车照明设备制造商Koito已向Cepton投资2亿美元,换取其30.1%的投票权,并在七席董事会中占有两席 [5] - 2023年12月,Koito提出以每股3.17美元现金收购Cepton的私有化交易要约 [5] - 2024年7月,Cepton宣布接受Koito的收购要约,以每股3.17美元现金收购Koito未持有的全部已发行股本 [6] - 该并购交易于2025年1月7日完成,所有Cepton流通股股东获得每股3.17美元现金 [6] 诉讼指控要点 - 指控被告在诉讼期内就公司业务、运营和合规政策做出重大虚假和误导性陈述 [6] - 具体指控包括:Cepton曾收到一份可信的第三方报价,对公司的估值是Koito收购价的两倍以上,但董事会未实质性探讨该报价,也未在建议股东批准Koito收购时披露其条款 [6] - 指控导致Cepton股东被剥夺了实质性考虑是否接受Koito收购的机会 [6] - 2025年5月,前Cepton股东在特拉华州衡平法院就Koito收购提起了两起集体诉讼 [7] - 2025年7月,前述诉讼被合并为"In re Cepton, Inc. Stockholder Litigation"案 [7] - 2025年9月,一份修订后的合并集体诉讼起诉书公开,指控董事会同意的Koito收购价格极不合理,且代理投票文件隐瞒了关键事实,包括未披露董事会收到但未探讨的第三方高价报价 [8] - 进一步指控首席执行官裴军(Jun Pei)在谈判中存在利益冲突,为保护个人经济利益而鼓励董事会建议接受Koito收购,损害了股东利益 [8]
Pomerantz Law Firm Announces the Filing of a Class Action Against Cepton, Inc. and Certain Officers – CPT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