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施行,事关免税店
长江日报·2025-10-30 23:07
旨在进一步发挥 免税店政策支持提振消费的作用 引导海外消费回流 财政部、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日前印发通知 明确自2025年11月1日起 完善免税店政策 吸引外籍人员入境消费 促进免税商品零售业务 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从四方面完善了免税店政策。一是优化国内商品退(免)税政策管理,积极支持口岸出境免税店和市内免税店销售国产 品。二是进一步扩大免税店经营品类,将更多便于携带的消费品纳入经营范围。三是放宽免税店审批权限,支持地方因 地制宜整合优化免税店布局。四是完善免税店便利化和监管措施,持续提升旅客免税购物体验。 为进一步发挥免税店政策支持提振消费的作用,引导海外消费回流,吸引外籍人员入境消费,促进免税商品零售业务 (以下称免税零售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国务院决定完善免税店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国内商品退(免)税政策管理,积极支持口岸出境免税店和市内免税店销售国产品 (一)鼓励具有免税商品经营资质的企业和经国务院批准允许参与免税店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加大优质特色国内商品采 购力度。有关企业采购国内商品,进入口岸出境免税店和市内免税店销售,视同出口,退(免)增值税、消费税。 (二)进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