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护航金融活水 “精准灌溉”新质生产力——专访北京金融法院副院长薛峰
证券日报·2025-10-31 00:27

司法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 - 司法通过保护科技人才、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方面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全方位保障 [1] - 需强化法治保障以增强规则前瞻性与适应性,并融通国内外规则以营造更具全球竞争力的金融生态 [1] 法院对科技企业的支持作用 - 法院依法保护作为创新核心主体的企业,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并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 [2] - 通过严格落实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侵权代价,严厉打击恶意侵权行为 [2] - 加强对新兴领域重点产业法律问题研究,运用法律手段精准引导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 [2] 北京金融法院的具体实践 - 采用“以审判树规则,以协同促治理”方式明确市场规则、稳定预期、防范风险 [3] - 针对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明确裁判规则,依法处理变相高利贷和明股实债现象,为科创企业减负 [3] - 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非传统融资方式依法予以保护,支持提供更丰富融资工具 [3] - 协同工商联创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机制,采用特定纠纷解决模式,办理案件212件,涉案标的311亿元,帮助50余家民营企业纾困,保障10余万职工就业 [3] 当前法治短板与应对探索 - 金融创新在数字金融和跨境金融领域发展迅速,数据跨境传输、虚拟资产监管等前沿问题需明确法律规则 [4] - 涉外金融合同效力审查、跨境投融资规范适用等成为国家金融法治的“试金石” [4] - 组建10个专业政策调研团队,围绕金融重点领域开展调研50余次,汇聚各类问题64个 [4] - 针对新股发行承销违法违规、上市公司退市难题、政府投资基金退出难等问题进行法律研判 [4] - 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高质量立法修法建议,助力近十部法律法规制定修改 [5] 支持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举措 - 构建专业审判与研究体系,与协同单位聚焦金融科技合规标准、数据资产等前沿问题 [6] - 创新金融纠纷解决机制,推出“双轨双平台”机制和“庭审百问”要素化审理模式 [6] - 深化协同治理与规则指引,与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协作发布行业标准和典型案例 [6] - 保障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与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合作研究数据资产入表等法律问题 [6] 平衡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 - 为金融创新提供必要的“法治容错空间”以激发市场活力,同时精准划定法律红线以防范风险 [7] - 坚持“实质重于形式”,以“多维度监管”思维深入探究交易经济实质和真实目的 [7] - 核查相关主体是否从事核心金融职能,要求具备相应金融证照并遵守监管要求 [7] - 与金融管理部门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风险会商和政策协同机制,提升执法司法政策一致性 [8] - 对金融创新产品和业态进行精准裁判,确保其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稳妥推进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