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权益变动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车株洲所)将其持有的时代新材251,418,7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无偿划转至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车)[6][8] - 本次划转完成后,中国中车将直接持有时代新材27%的股份,并通过表决权委托协议,受托行使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211,252,63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69%)所对应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49.69%的表决权[7][8][16] - 本次权益变动后,时代新材的直接控股股东由中车株洲所变更为中国中车,但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7][8][37] 权益变动目的与背景 - 本次权益变动旨在落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层级压减工作要求,以理顺股权关系[6][8][27] - 本次划转和表决权委托均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符合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8] 权益变动具体安排 - 本次无偿划转的协议签署日为2025年10月30日,划转基准日设定为2024年12月31日[8][12][30] - 标的股份自划转基准日至协议生效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划出方(中车株洲所)享有和承担,协议生效后产生的损益由划入方(中国中车)享有和承担[12][30] - 本次划转不涉及时代新材的职工安置,公司独立法人地位、注册地及债权债务关系均保持不变[11][30] 审批程序与后续安排 - 本次权益变动已获得中车株洲所董事会(2025年10月11日)和中国中车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的审议通过[34]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程序[17][35] - 截至公告日,本次划转涉及的股份无限售条件且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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