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护航金融活水“精准灌溉”新质生产力
证券日报·2025-10-31 08:03

司法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角色 - 司法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保障是全方位的,在保护科技人才、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诸多方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 [1] - 法治为科技创新和金融变革提供规则引领和制度保障,科技企业在发展的不同阶段都需要金融支持和服务 [2] - 法院依法保护企业这一创新核心主体,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严格落实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侵权代价,严厉打击恶意侵权行为 [2] 北京金融法院的具体实践与成效 - 通过"以审判树规则,以协同促治理",明确市场规则、稳定市场预期、防范化解风险,塑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金融法治环境 [3] - 针对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法院明确裁判规则,将约定畸高投资回报的变相高利、明股实债等现象的实质依法查明,为科创企业减负 [3] - 协同北京市工商联创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机制,采用"活封活扣+市场精准评估+企业全力自救+投融资天使他救"的纠纷解决模式,办理案件212件,涉案标的311亿元,帮助50余家民营企业纾困解难,保障10余万职工就业 [3] 当前法治短板与前瞻性探索 - 规则的前瞻性与适应性有待加强,金融创新在数字金融和跨境金融领域的新架构、新产品、新业态层出不穷,数据跨境传输、虚拟资产监管等前沿问题亟待明确法律规则 [4] - 随着金融市场制度型开放的深入,涉外金融合同效力审查、跨境投融资规范适用等需进一步融通国内外规则 [4] - 组建10个专业政策调研团队,围绕金融"五篇大文章"、新质生产力发展等金融重点领域精研政策,开展调研工作50余次,汇聚各类问题64个,对新股发行承销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上市公司退市难题等问题进行法律研判 [4] 支持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举措 - 构建专业审判与研究体系,与金融协同单位共同聚焦金融科技合规标准、数据资产等前沿问题开展研究 [7] - 创新金融纠纷解决机制,推出"双轨双平台"纠纷解决机制、"庭审百问"要素化审理模式等与资本市场发展相匹配的审判执行机制 [7] - 深化协同治理与规则指引,与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协作发布行业标准和典型案例,并与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合作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资产金融创新等法律问题研究 [7] 平衡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 - 坚持"实质重于形式",以"多维度监管"思维替代简单形式审查,在司法审判中深入探究交易的经济实质和真实目的,核查相关主体是否从事核心金融职能 [8] - 强化司法与监管的"政策协同",与"一行一总局一会一局"等金融管理部门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风险会商和政策协同机制,对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9] - 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法治前瞻与包容审慎,对金融创新产品、新金融业态服务进行精准裁判,确保金融创新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稳妥有序推进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