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税负政策定调转变 - 中国宏观税负政策定调从求“稳定”转向需“保持合理水平”,这是一个全新的提法 [1] -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宏观税负止跌回升,2013年首次提出“稳定宏观税负”,2016年提出“降低宏观税负”并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2021年后再次提出“稳定宏观税负” [1] - 宏观税负是指政府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小口径宏观税负特指全国税收收入占GDP比重 [1] 当前宏观税负水平与变化趋势 - 当前小口径宏观税负(税收占GDP比重)已低于13%,与政府需要承担的公共服务相比明显偏低 [2] - 2024年小口径宏观税负约为12.9%,较十年前的2015年(约18%)下降约5个百分点 [2] - 2025年前三季度全国税收收入增速(0.7%)明显低于经济增速(5.2%),预计小口径宏观税负大概率进一步走低 [2] -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降至16.8%,政府四本预算加总占GDP的比重降至30%以内 [3] 政策转变的原因与内涵 - 政策表述转变的原因在于当前宏观税负水平明显偏低,影响财政可持续性和政策效能 [2] - “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与“稳定宏观税负”内涵总体一致,但更强调合理及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相对应 [4] - 宏观税负水平过低会影响财政汲取能力、宏观调控能力及政府职能履行,并可能推升政府债务 [4] - 宏观税负并非越低越好,过低会导致公共服务提供不足和政府运转困难,进而影响市场正常运转 [4] 合理宏观税负的界定与实现路径 - 中国宏观税负合理水平应是动态指标,取决于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需要,需在激发市场活力与保障政府能力间取得平衡 [5] - 当前首要任务是稳住宏观税负不再下降,之后需通过优化税制结构、盘活存量资源资产来增加收入 [5] - 实现合理水平的可行路径是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因其繁多且有违税收基本原理,造成行业间税负不均 [6] - 近期已取消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并调整风电、核电等多个行业相关增值税优惠政策 [6]
中央首提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怎么看?
第一财经·2025-10-31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