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11万家机构,六部门发文规范招标代理活动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10-31 12:59

行业监管新政 - 国家六部委联合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旨在规范招标代理活动,促进市场规范健康发展,该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 目前全国已有超11万家招标代理机构、超100万名从业人员,行业在提升效率与专业化水平的同时,也存在弄虚作假、泄露信息、策划围串标、向评标专家行贿等严重扰乱秩序的行为 [1] - 新规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了统一登记、规范从业、配合监管三方面新要求 [1] 统一登记要求 - 要求代理机构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上登记机构、场所、从业人员等基本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 规范从业条件 - 在业务承接方面,要求代理机构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必要办公条件,拥有不少于5名符合专业能力要求的从业人员,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且机构和相关人员未被禁止从业 [3] - 为避免"皮包公司"和"空壳公司"进入行业,要求代理机构必须拥有从事业务的场所、资金和专业力量,并禁止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机构从业 [3] - 在业务开展方面,要求实行项目负责人制,依法签订招标代理合同,规范收取代理费用,按规定公开代理信息 [3] 合同与收费规范 - 新规从代理范围、项目负责人等9个方面明确了招标代理合同内容要求,以防范"坐地起价"和"收费不服务"等问题,并压实招标人约束代理机构的主体责任 [3] - 禁止代理机构将评标场所服务费、评标专家劳务费等不属于代理服务范畴的费用计入代理费用,以减轻投标人负担 [3] 违法行为界定与监管 - 新规将现行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泄露信息、恶意串通2种严重违法情形,进一步细化为提供回扣、拉拢专家、限制投标等8类情形,以消除监管模糊地带 [4] - 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有权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代理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主管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核实9类事项 [4]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协同相关部门,健全电子化、数字化、智能化监管网络,推进智慧监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