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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调整条款序号及引用关系 [1] - 根据《公司法》规定,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股东大会"统一改为"股东会" [1] - 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涉及110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1,77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 [5][14][15] - 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1月14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5年11月13日届满,解除限售比例为34% [11] - 原11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5名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条件,其持有的180,000股限制性股票已被回购注销 [13] 激励计划审批与执行程序 - 激励计划于2023年11月13日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2月28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实际授予540万股 [7][8]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审议通过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0][14][15][16] - 法律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必要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