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11万家招标代理机构,国家发改委最新发声
第一财经·2025-10-31 13:50
李超表示,此次《办法》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了三方面新要求。一是统一登记。要求代理机构在省级建筑 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上登记机构、场所、从业人员等基本信息,并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是规范从业。在业务承接方面,要求代理机构要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条件,拥有不少于5 名符合专业能力要求的从业人员,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机构和相关人员未被禁止从事招标代理业 务等。在业务开展方面,要求实行项目负责人制,依法签订招标代理合同,规范收取代理费用,按规定 公开代理信息,依法协助招标人处理异议。 此次《办法》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了三方面新要求。 为解决招标代理行业突出问题,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 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底数不清、管理缺失、违规从业、规避监管等问 题,从统一登记、规范从业、配合监管等三个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提出新要求。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超31日在发布会上表示,代理机构是联通整个招投标活动、提供招投标专业服 务的重要主体。目前,全国已有超11万家招标代理机构、超100万名从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