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尼电子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信披违规将被ST 多名高管遭重罚

行政处罚概况 - 公司于10月29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包括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和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 - 浙江证监局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警告并合计处以1620万元罚款[1] 股票交易影响 -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0月30日停牌1天,复牌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A股简称变更为"ST东尼"[3] - 此次处罚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3] 重大合同披露违规 - 控股子公司东尼半导体于2023年1月与广东天域半导体签订重大销售合同,金额为6.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1.84%[3] - 合同履行期间每月实际交付数量远未达约定计划,截至2023年10月末交付进度仅完成6.74%[3] - 公司未及时披露此重大风险,迟至2024年1月才发布进展公告[3] 财务报告虚假记载 - 2022年年报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具体涉及三类财务核算违规行为[3] - 费用资本化不当:将不良晶体确认为存货,少确认研发费用5681.49万元,虚增利润[3] - 关联交易未入账:未将关联方代垫资金采购的原材料入账,虚增利润2745.54万元[4]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对部分存货未足额计提跌价准备,虚增利润2678.34万元[4] - 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3877.5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8.63%[4] - 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7227.7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70.95%[4] - 公司已于2024年4月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4] 相关责任人处罚 - 公司就两项违法行为被合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并警告[4] - 时任董事长沈新芳被合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并警告[4] - 时任总经理沈晓宇被合并处以170万元罚款并警告[4] - 时任财务总监杨云、钟伟琴分别被处以100万元罚款并警告[4] - 时任董事会秘书翁鑫怡被合并处以90万元罚款并警告[4] - 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罗斌斌被处以60万元罚款并警告[4] 公司回应与措施 - 公司表示目前经营活动正常开展[4]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涉及事项引以为戒,积极落实整改,并向投资者致歉[4] - 公司承诺将加强内控、规范运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