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案索赔条件确定
智云股份行政处罚及投资者索赔案 - 公司因收购的子公司九天中创财务造假而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1] - 九天中创2022年虚假确认销售收入5973.45万元及利润2411.23万元 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 - 虚假销售收入和利润分别占智云股份同期披露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3.27%和7.09%[1] - 投资者索赔案已有胜诉判决 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13日期间买入且此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2] 天宜上佳信息披露违规及投资者索赔案 - 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留置而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2024年3月8日知悉事项直至3月15日才公告[2] - 在2024年3月13日至3月15日期间买入且此后卖出或持有天宜上佳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3] - 天宜上佳投资者索赔案已获得上海金融法院立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