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案索赔条件确定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2024年4月26日晚,天宜上佳公告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杨铠璘、章丽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天宜上佳公司于2024年3月8日知悉,北京市 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已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佩芳实施留置。天宜上佳公司直至2024年3月15日 发布公告披露上述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4年3月13日到2024年3月15日之间买入天宜上佳股票,并 且在2024年3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提起索赔。(天宜新材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 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 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 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责任编辑:韦子蓉 2020 年,智云股份收购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81.3181%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