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科高新:收到甘肃证监局警示函
南财智讯10月31日电,蓝科高新公告,公司近日收到甘肃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及段玉林、周春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江苏恩高工业 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及2019年、2020年涉及金额分别为4476.43万元、7236万元的关联交易,且未披露 时任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4700万元事项,违反了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甘肃证监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段玉林、时任副总经理周春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公司前任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董事长刘斌也因未配合 披露关联方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被采取相同措施。公司表示已收回相关资金,将加强内控和信息披 露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